Thursday, October 17, 2013

高小姐與她的童裝檔



香港理工大學牌檔創新計劃社會研究部份我樓下有排檔—小販社群與社區的關係研究—採訪參與
受訪者:高小姐 (40多歲、牌主)
排檔位置:花園街,太子道以南
售賣貨品:童裝

圖文:Sttail LI

高小姐,人稱「肥妹」,束短髮,在花園街持一個童裝檔維生。高小姐基本上一星期營業7天,約早上910時開始,至晚上11時休息。除了下大雨外,都會開檔做生意。

中五畢業高小姐曾經在辦公室工作兩年,她回想過去當上班族的日子,及得知我也是個文員時,眼裡仿佛閃過一點點緬懷的情緒:「文員好呀,又有冷氣,又有得坐,工時又穩定,又多假。」但因當時小販行業收入較可觀,為了照顧家人,讓他們不用太辛苦,而當上小販。從此展開年中無休、日曬雨淋、大汗淋漓的小販生活。



小姐的父親亦是個小販,過了多年的「走鬼」生活,曾賣多種貨品如濕貨、生活用品,看市場需求而不斷轉變。 高 小姐剛當小販時,政府還未收緊政策,亦曾「走鬼」一段日子。她回憶當的走鬼生活是「睜開眼便做生意」,她會和其他小販一起,走到香港不同的偏遠地方擺賣,如屯門、大埔、香港仔(那時鴨脷洲大橋還未建成),那時偏遠地區物質缺乏,居民、漁民很少會到九龍購買生活用品,故 高 小姐當時帶一百件貨物去,便會賣出一百件,根本不愁銷路。後來政府改變小販政策, 高 小姐便開始在花園街落地擺檔。從第一天推起小販車至今天,已經22年。


小姐選擇售賣童裝,是因為貪童裝的款式不用「追潮流」,不會因為過時而令貨品滯銷,而且很多父母為了給孩子較好的物質,每次買貨都不會吝嗇。但她慨歎現時經濟不好,生意不比從前,故現時售賣的都是以往的存貨,當清貨後或會考慮轉賣其它貨物,或轉入其他行業


當日,高小姐是因為生計和家人而當上小販,未婚的她說將來如有下一代,亦不希望他們會接手做小販。辛苦是其一原因,另一原因是認為現時年青人計較,沒有責任心,也沒有毅力,「唔捱得」,不適合從事小販行業。



一檔二用,互相扶持


除了有一個妹妹在附近擺檔賣襪外, 高 小姐還有個姐姐,並分用一檔。近大路的一面是 高 小姐的童裝檔,近地鋪商戶的則是姐姐的童裝襪檔。

二人會互相照應,例如可以輪流坐店,其中一人可以上倉歇息,在訪問過程中, 高 小姐除了應付買童衣的客人,亦偶然會走到後面收錢。不過如其中一人病了,就會收起其中一面。在訪問過程中, 高 小姐的姐姐並沒有為稍為離開一會而作出交待,但當有客人詢問時, 高 小姐仍能立刻補上,然後又回到自己的位置,二人的默契,不言而見。


一鋪二用


蜜桃汁與二千三


在花園街擺檔多年,檔主與檔主之間,亦建立了一份微妙的感情。在訪問的途中,分別有兩名檔主前來與 高 小姐接觸,檔主甲(應該)是替 高 小姐落注買馬,每過一小段時間便會前來說贏了多少或輸了多少:「二千三無晒啦。」「邊會?」,稍有不慎計錯了,二人也不會立刻開罵,質疑對方算錯數目,反是三言兩語的計清數目,檔主甲一句:「係喎,計錯喎。」便相安無事, 高 小姐繼續向客人兜售,檔主甲繼續為 高 小姐落注。而檔主乙則是突然悄悄的把一罐冰凍的蜜桃汁在 高 小姐臂上凍了一下,她接過蜜桃汁,不用道謝,也不用推搪,一份小小的心意就在這數秒間在花園街傳這。


我問:「沒有休息日,檔主們會有時間聚會嗎?」高小姐回答:「咪落雨個日囉!」這樣算來,檔販之間少有特別聚會、聯誼、的時間,他們並不會特別的去互相認識,辦些特別的活動來增進感情,但一份微妙但深厚的感情,在那數秒間,我已窺見了。


我問:「與同是售賣童裝的檔販會有衝突嗎?」高小姐說:「不會呀!我們賣的貨不同,賣的方式也不同。」她的語氣理所當然,仿彿「並存」,或「尋找」並存的方式是很容易和理所當然的事。不過,「並存」本來就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,花園街的小販不會如政府那樣,刻意的制定出一個方案,但在無形中、日常運作中,自自然然的磨合出一個並存的方法。過程中有客人詢問其他店鋪的位置,高小姐都不厭其煩的指出位置,為另一位小販能做成生意而略盡綿力。


請政府別再「問和尚借梳」

上文高小姐說經營小販檔辛苦,勞動量大亦工時長,缺乏休息。這些辛酸她都輕輕帶過,三言兩語便說完,但當說政策和執法時,她就滔滔不絕。看來最讓小販辛苦的,是政府的態度。


「我有時連搵貨都要睇時候!」執法人員每天巡查三次,接到市民投訴亦會突擊檢查。高小姐直言執法過於嚴厲,例如曾經當把一個貨櫃推開尋找貨品時,貨櫃被移出了規定範圍外一點和一小段時間,高小姐因而被檢控阻街。這樣造成高小姐在日後不敢在巡查時間翻找貨品,寧願少一單生意亦不想接多一張告票。


在花園街大火後,政府對排檔的密度作出大幅度調整。高小姐認同監管的需要,但卻質疑一些措施是否有需要。


小姐認為,以前的排檔是相連的,即使燒了半條街,火勢亦不會向上升。但當消防條例更新後,檔與檔之間留有空間,反而會令火勢上升,影響樓上住戶;第二,新政策規定須空出指定位置作走火通道,但這間接劃分出一個吸煙區,令附近的小販檔被逼吸食二手煩;第三,新規例規定晚上收檔後須推走小販檔,這而令花園街在晚上變成泊車區,阻礙一些較早營業的檔主開業;第四,新條例計劃凡位於樓梯位置的小販檔均須移走,預留位置作走火通道,這等於讓四十多戶檔主被逼失業,而那四十多條走火通道又是否必須呢?



政府的設計,變相在花園街劃分出許多如上圖的吸煙區


這些改動和要求,高小姐都認為是過於苛刻,猶如「問和尚借梳」,強人所難,政策把檔頂上的太陽傘列為易燃物,規定在非下雨時間一定要收起來。如根據條例,在近日的梅雨天氣,檔主便要不停的收傘張傘—一停雨便要收起來,在再下雨時才能再打開。但該太陽傘面積龐大,收傘時定要佔用中間的行人路來作收張行為,甚花功夫,如所有檔主均跟足條例,恐怕花園街中央會不斷出現一幕幕開傘收傘的情況。撇開功夫繁重不說,一些年老體弱的檔主亦根本做不來。


一次高小姐被檢後,過堂時她問法官:「我唔收遮得唔得?」法官回答:「聽天由命。」高小姐驚訝,人不應是求生嗎?但政府的做法卻似是讓他們求死。


面對這些苛刻的要求,高小姐感激花園街販商協會的存在。商會會定期開會,檢討小販的擺檔情況,提點小販的違法之處,亦會作小販和執法部門的中間人。對不合理的檢控會去與執法部門交涉,過往高小姐被檢控時亦曾出面談判。經商會的爭取後,執法條例在近日稍有放寬,至少,在我前往的當天,上午曾有驟雨,下午亦不用把太陽傘收起來。 


小姐認同監管是有須要的,但認為現時的條例和執法過於嚴厲,並把所有責任都推在小販上,抹殺了他們對社區的貢獻和否定了小敗的存在重要性。 

「佢地見唔到我會失望!我點敢唔開檔呀?」

當我問及當小販沒有上班時間限制,會否自訂休息日時,高小姐立刻說「唔敢唔開檔」。開業22年,高小姐與不少客人由熟客變成朋友。她看著很多嬰兒從襁褓長至大學畢業,客人從替自己的孩子買衣服至為孫子買口水巾,她在這裡看著人出生,看著人離去,也看著人歸來。

97移民潮時,很多港人移民到美加等地,近年回港時亦特意前往花園街找高小姐聚舊,他們或許是替在外國的孫子置衣,又或是買一些小配件做手信。過去曾有特意從外國回來的老顧主因碰不上高小姐而失望,故現時高小姐除了下雨的日子外都會開鋪,為的不是要多賺一百幾十,而是不想讓這些自遠方來的「朋友」失望而回。 

「佢地話間鋪細左好多搵唔到,唯有靠認我個樣,話好彩我無肥左好多」當高小姐談及政府和執法時,面露不悅聲帶怨氣,但說到老顧客時,卻自然眉開眼笑神情開朗,看來等待老顧客的偶然前來,已悄悄的成了高小姐擺檔的樂趣之一。



後記:
印象中,在旺角、太子擺檔的小販都聲如洪鐘,生意至上,絕不會在他們身上看到華仔強調的「服務態度」,你稍有防礙到他們的生意便會「大聲夾惡」的趕你走。但 高 小姐卻像一個友善的鄰居。在訪問的中除了回答問題,亦樂於分享自己的感受,不論是香港的經濟、對港孩的看法,甚至為我的置業計劃提供意見。感覺上,我像跟一位朋友輕輕鬆鬆的談了一個下午。

花園街的排檔沒有豪華的裝修,貨品沒有名牌的光環,檔主也沒有倒模出的光鮮外表;沒有冷氣,我流了一點汗,也意外的被檔頂傘上的積水淋了一身,但這卻讓我實在的感受到,我正走在香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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